新疆严格执行淘汰落后产能 确定380个重点减排项目
更新日期:2012-8-22 来源:新疆都市报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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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新疆确定了涉及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等4项污染减排指标共380个重点减排项目,以工程减排、结构减排和管理减排为主线,力争完成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任务。
近日,自治区制定并下发的《自治区2012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中显示,今年,新疆安排化学需氧量重点减排项目60个,预计减排化学需氧量2.513万吨;安排氨氮重点减排项目49个,预计减排氨氮0.196万吨;安排二氧化硫重点减排项目81个,预计减排二氧化硫6.598万吨;安排氮氧化物重点减排项目46个,预计减排氮氧化物1.108万吨。同时,还安排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氨氮重点减排项目144个。
“十二五”期间,我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新增了氨氮、氮氧化物两项污染物控制指标,污染物控制指标增至4项,即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氮氧化物,并首次把农业、机动车两个领域纳入总量控制管理范畴。
2012年是新疆自治区实现“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的攻坚之年,为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将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工程治理和综合利用力度,抓好钢铁烧结、有色金属冶炼、燃煤电厂、大型工业锅炉烟气脱硫设施建设,推动燃煤电厂、水泥厂烟气脱硝,加强环境监管,确保已投运的污染治理设施有效稳定运行。开展排污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在重点城市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工作。同时严格执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设备制度,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焦化、小火电、小钢铁、小水泥、小电石、小建材、小冶炼等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予以关停。
此外,新疆还将加强对污染源及减排项目的日常监管,健全重点行业“全口径”污染源排放总量动态管理体系,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污染减排专项督查,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挂牌督办和跟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