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11-27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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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1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苛性钠作出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决定采取最低限价措施,如果涉案产品到岸价低于最低限价,则按两者差额征收;否则则不予征收(见下表)。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151100和28151200。
2002年5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苛性钠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3年8月,印度对此案作出肯定性终裁;2007年11月,印度对原产于中国和韩国的苛性钠进行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据海关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0月份,中国液碱出口量为18.42万吨,固碱出口量为3.23万吨。1-10月份液碱累计出口量为133.89万吨,累计同比增长54.2%;1-10月份固碱累计出口量为36.82万吨,累计同比略降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