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核准浙江巨化扩建二氟一氯乙烷生产项目申请
更新日期:2012-9-26 来源:环保部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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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日前就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建设2万吨/年HCFC-142b项目的请示》(巨化股份〔2012〕70号)和《关于使用HCFC-142b原料建设1万吨/年PVDF项目的请示》(巨化股份〔2012〕69号)做出批复。
根据《关于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含氢氯氟烃生产项目的通知》(环办〔2008〕104号)的规定,浙江巨化申请扩建的2万吨/年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装置为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新建1万吨/年聚偏氟乙烯(PVDF)装置及现有1000吨/年聚偏氟乙烯装置配套提供原料,属于作为化工产品专用原料的含氢氯氟烃生产设施,经研究,环保部同意该公司的申请。
同时,环保部要求浙江巨化按要求向所在地环保部门上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确保扩建装置生产的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全部用于下游申建的配套原料使用装置;配套原料使用装置不投产,扩建二氟一氯乙烷(HCFC-142b)生产装置不得开车;不得转卖或用于制冷剂、发泡剂、溶剂等受控用途,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HCFC-142b)的排放和泄漏。项目建成后,浙江巨化应按要求上报(HCFC-142b)生产、使用数据,接受并配合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