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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整治化工行业 县(市)区不得审批化工项目

更新日期:2012-10-12  来源:南通新闻网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日前,江苏南通市政府召开全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按照《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部署新一轮化工专项整治工作。
    自2006年10月以来,南通市先后开展了两轮化工专项整治。截至2011年底,全市累计关闭化工生产企业234家,启动搬迁计划55家,其中搬迁到位15家。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率29.2%,园区外新建化工企业数实现零增长。目前,全市化工园区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新入区企业接管率达100%。
    按照江苏省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铁腕治污”要求,南通市将重点整治城市主城区、居民集中区、饮用水水源地、市区景观带及主干道周边地区等重点区域化工企业,所有化工园区专门消防站建成并投入运行。2014年底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污染物的、群众反映较大的化工生产企业一律予以关闭,化工园区边界与居住区之间设置隔离带,隔离带内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一律迁出。同时,新建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园区,化工项目的核准(备案)由市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各县(市)区一律不得审批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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