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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产业政策司:推进兼并重组 淘汰落后产能

更新日期:2012-12-26  来源:中国电子报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2012年2761家企业落后产能已基本关停,绝大部分已完成拆除,落实31.2亿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2012年,产业政策司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精神,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和“调结构、转方式,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中心任务,按照部党组确定的重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 
     2012年重点工作
    一、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发挥部际协调机制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所确定的各部门职责和任务,积极协调促进各部门研究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重大问题,不断优化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的通知》,建立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体系。起草《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研究推进电子信息产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兼并重组。建设并开通企业兼并重组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编发《企业兼并重组简报》,加强企业兼并重组信息服务和工作交流。研究推进大企业做优做强工作。
    二、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
     下达了2012年19个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2012年列入公告的2761家企业落后产能已基本关停,绝大部分已完成拆除,落实31.2亿元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各地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对2010年未彻底拆除落后设备企业进行了督办并通报。组织对各地2011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进行了考核,并向社会公告了考核结果。2011年全国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其中淘汰炼铁落后产能3192万吨、炼钢2846万吨、水泥(熟料及磨机)15497万吨、平板玻璃3041万重量箱,缓解了产能过剩矛盾,促进了工业节能减排,优化了产业结构,腾出了宝贵的土地、能源、资源和市场容量,拓展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战略空间。
    三、积极引导和推动产业转移
    发布《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2年本)》,根据各地产业基础、资源禀赋、环境容量、配套能力等条件,统筹兼顾,综合协调,科学合理地确定各地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提出了优化调整的产业门类,推动产业向生产要素优势集中的地区转移,并主要对15个传统行业提出了转移的方向和重点,针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提出不同的优先承接发展的产业,共涉及111个产业发展区(带)、15个行业,共计2537个条目。与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主办“2012中国(郑州)产业转移系列对接活动”,签约项目987个,签约总投资5156亿元。为防止落后产能转移,研究制订了产业转移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试点工作方案。
    四、推动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
    通过政府主导、第三方机构独立运作、企业广泛参与、地方大力支持,成功组织首届中国优秀工业设计评奖工作,受到了业内和全社会的广泛重视和欢迎。印发《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工业设计人才培养等工作,以促进中国工业设计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五、进一步完善车辆公告管理
    与交通部联合发布《关于实施重型商用车燃料消耗量管理的通知》,全力推进重型商用车辆油耗管理工作顺利实施。发布并实施《专用校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认真开展校车准入管理。发布并实施《关于全挂车产品实施〈公告〉管理的通知》,建立全挂车准入管理制度。发布实施《关于在汽车行业建立退出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改装类其他乘用车企业升级及转型办法,完善车辆准入管理制度。组织修订《车辆产品同一型式判定技术条件》,完善车辆生产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加强车辆合格证管理和税收征管,提高大中型客货车安全技术水平,改进《公告》管理。持续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不断巩固诚信体系建设成果。继续做好焦炭、铁合金、电石、黄磷、纯碱等行业准入管理工作。注重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和支撑作用,认真做好委托课题研究和信息报送工作。
    2013年工作要点
    2013年,要深入学习和贯彻十八大精神,深刻领会和正确把握十八大对工业和信息化改革发展的新要求,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工业和信息化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按照部党组的部署,创新思路和方法,完善措施和机制,认真做好产业政策工作,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出新贡献。
    一、加强和改进产业政策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产业政策在转型升级中的作用,加强重大产业政策修、制定,完善产业政策体系,加强产业政策监督执行,密切产业政策与财税、金融、信贷、土地、贸易等政策的协调配合。二是围绕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完善重点行业准入管理,制订和完善电石、氯碱、焦化、铁合金、水泥制品行业准入条件,加强电石、黄磷、焦化、铁合金、玻璃纤维、水泥制品行业准入公告管理,完善准入企业退出机制。
    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制定下达目标任务、公告企业名单、落实财政奖励资金、考核任务完成情况以及督办落后产能彻底拆除等常规性工作,巩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成效。二是协调推进新建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减量置换机制,加大产能过剩行业淘汰落后力度。三是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能耗等市场准入标准,进一步发挥法律和市场手段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
    三、推进产业转移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产业转移指导目录》,研究提出推进产业合理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二是开展产业转移项目产业政策符合性认定试点工作,防范落后产能转移。三是完善产业转移对接平台,建设产业转移信息服务平台。四是研究引导过剩产能向境外转移的政策措施。五是推广地区产业合作经验,研究建立区域产业转移合作示范区评价体系,开展示范区创建活动。
    四、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和企业做大做强工作
    一是发布和实施《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兼并重组,研究制订通过兼并重组整合压缩过剩产能的政策措施。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兼并重组中的问题。三是加强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作用运营管理,组织召开第二次全国企业兼并重组经验交流会议。四是制定《促进大企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研究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企业评价指标体系。五是总结推广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指导企业加强管理和管理创新。六是做好反垄断调查及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工作。
    五、促进工业设计加快发展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促进工业设计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开展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研究建立工业设计企业资质评价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二是加大宣传、培训和交流力度,组织“工业设计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建设培训班”,引导和支持工业设计产业加快发展。
    六、完善和改进车辆公告管理工作
    一是实施落后车辆企业退出机制,完善车辆出厂合格证信息管理。二是进一步深化重型商用车油耗管理,推动车辆产品节能减排。三是继续加强生产一致性监管,不断巩固诚信体系建设成果。四是修订完善新能源汽车准入管理规则,探索开展经济型纯电动汽车试点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司长 郑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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