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08-12-12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
河北金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拟向该公司关联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有限公司、冀中能源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冀中能源张家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公司本次向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发行合计不超过40,000万股,预计经评估后资产价值不超过500,000万元人民币,将超过金牛能源2007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379,608.04万元的100%,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鉴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资产出售方--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及张矿集团为该公司控股股东冀中能源下属控股子公司,因此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过程中与冀中能源互为一致行动人。
冀中能源现持有公司57.64%的股份,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批准实施后,冀中能源及其下属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和张矿集团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进一步增加。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触发了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义务。为此,该公司董事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冀中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峰峰集团、邯矿集团、张矿集团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并由冀中能源及其一致行动人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豁免后,该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方案方可实施。
在此基础上,金牛能源股票今日起复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