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2-28 来源:环保部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
按照环保部与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化学品首次进口及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规定》、《关于加强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登记工作的通知》(环办[2009]113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贸易经营企业进口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的通知》(环办函[2010]1453号)的相关规定,安徽省安庆市曙光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38家单位向提交的有毒化学品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表及相关材料符合有关要求。
现将2013年第6批进(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审查情况公示。
附件一:2013年第6批有毒化学品出口环境管理放行通知单申请审查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