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大化拟收购集团子公司51.46%股份及部分资产
更新日期:2013-3-21 来源:巨潮资讯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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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发布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沧州大化集团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51.46%股权的议案》和《关于收购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议案》。
《关于收购沧州大化集团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51.46%股权的议案》中指出,为减少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与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沧州大化公司拟收购大化集团持有的沧州大化集团新星工贸有限责任公司51.46%的股权,本次股权收购完成后,沧州大化持有新星工贸51.46%的股权,成为新星工贸控股股东,大化集团在新星工贸中不再直接享有权益。
《关于收购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的议案》中指出,为了减少沧州大化与大化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拟收购一直租赁的大化集团拥有的部分资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29日出具的《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拟转让部分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2]第990号),以201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沧州大化拟收购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评估价值为8,491.9万元,拟收购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评估价值为155.58万元。经协商,本次资产收购价格为经中国化工备案的评估价值8,647.4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