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化工尚未实施搬迁 原址土地延期交付获批
更新日期:2013-8-9 来源:中国氯碱网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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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延期交付土地获批准的公告,鉴于公司未能如期实施整体搬迁的主要原因是未能取得新址的土地,经请示,近期南宁市政府批准南宁化工及子公司南宁狮座建材有限公司延期交付土地。
南宁化工分别于2010年8月18日和2011年1月12日与南宁市土地储备中心签订南土储收[2010]6 号《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和南土储收[2011]2 号《南宁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购合同》。合同约定:将公司名下位于南宁市亭洪路的0507065和0507057宗地交由储备中心收购储备。南宁化工获得土地收购补偿费分别为人民币 542,707,573.00元和1,107,704,125.00元,土地收购补偿费根据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资金使用计划及拨付程序分期支付。
截至2013年7月1日,南宁化工上述土地尚未按合同约定移交给储备中心,原因是整体搬迁新址的土地尚未获得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