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3-9-25 来源:发改委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
近日,发改委网站发布2013年第4号令,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发改委为落实切实转变职能、转变作风(大调研、大讨论、大转变)学习推进活动关于深化规范性文件“立改废”要求,经商国务院相关部门同意,决定废止《关于发布<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等7件规章和《电力网和火力发电厂省煤节电工作条例》等108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1),修改《关于编制资源枯竭城市转型规划的指导意见》等5件规范性文件(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