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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四月起排污费翻倍 当地化工企业平静应对

更新日期:2014-2-26  来源:中国化工报  作者:翁国娟   在线收藏
    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环保厅近日联合发文宣布,自4月1日起,除固体废物和噪声排污费征收标准保持不变外,其余三大类污染物排污费均大幅上提:水污染物中除五类重金属因子(铅、汞、铬、镉和类金属砷,下同)外的各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7元,调整为1.4元;大气污染物中除五类重金属因子外的各因子排污费征收标准,由每污染当量0.6元调整为1.2元;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中五类重金属因子的排污费征收标准,分别由每污染当量0.7元和0.6元统一调整为1.8元。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这一文件的发布,是浙江省政府为落实“五水共治、治污先行”重大决策、加快推进环境治理进程而释放的又一个政策信号。对此,浙江化工企业是如何看待的呢?记者日前对多家化工企业进行了采访。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分散染料企业。该公司EHS部部长陈东告诉记者,收费标准提高,使企业总体运行成本又有所增加,这是肯定的,但是调整后的标准在他看来,尚处于企业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因为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公司各项目按照环评批复取得排污许可证,其排放总量是限定的。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政府对于企业在环保方面的要求每年都在提高,而企业自身的环保意识、治理水平也在不断地提升。陈东表示,目前龙盛公司污水、废气、固废等排放的指标要求与几年前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比如:污水原来的进网标准为1000COD,后来调到750COD,现在已降到500COD左右。政府收费标准的提高和指标要求的提高,从长远来说,就是一个通过不断加压、实现优胜劣汰的过程,这是必然的趋势。相对而言,大企业的承受能力会强些。那些实力弱的、治污能力差的企业将会退出行业——这也净化了行业环境。
  中化蓝天集团有限公司上虞基地QHSE部副经理王健康也认为,以目前的调整幅度来看,对于化工企业产生的影响还是有限的。毕竟企业每年缴纳的排污费总额并不是太多,即使翻番,也不至于无力承受。
  同时他也提出了个人的一些想法:排污费征收标准说提就提,对于企业来说,并无讨价还价的权利,理应不折不扣地执行,但是在宣布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之前,如果政府相关部门能够就此将目的、依据、资金用途等等,还企业一个知情权,这样会更容易得到企业的理解和支持,执行起来也更顺畅。
  记者随后又采访了杭州传化化工集团、浙江新安化工集团、杭州电化集团等众多企业的负责人和环保主管。总体来看,对于此次征收标准上调,浙江化工企业的反映普遍较为平淡,表示对企业增加的负担并不大,属于可以承受的范围。但也有不少企业和王健康一样,提出了自己更关心的问题,那就是虽然就单个企业来说,这次增加的排污费用并不多,但是扩大到全省企业,增加的排污费总额可是挺大的一笔数目,希望这笔钱能够做到专款专用、透明公开、物有所值,并接受公众的监督,从而真正为改善浙江省的生态环境作出贡献。
  排污费标准提高所释放的信号,也给另一类企业带来了市场利好和潜在机遇。杭州水处理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是我国水处理行业的领军企业。近年来该公司不仅在海水淡化行业做得风生水起,在废水治理方面的业务开拓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
  该中心办公室主任朱淑飞表示:“去年以来,环境冶理在浙江省各级政府的工作中被提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在污水治理方面的投入力度是前所未有的,对企业的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增加治污投入、引进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增加了动力,也使得像杭州水处理中心这样的环保技术型企业有更多的机会可以施展拳脚。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地行动起来,发挥技术优势,以充足的信心投入到治水行动之中,期待为尽快改善浙江的水资源环境尽一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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