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REACH法规将新增对1,4—二氯苯的使用限制
更新日期:2014-2-26 来源:国家质检总局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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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获悉,REACH法规附件XVII将新增第64条,关于1,4-二氯苯(1,4-dichlorobenzene)在除臭剂及空气清新剂中的使用限制。
草案规定:禁止对二氯苯浓度大于1%(按重量计算)的物质或混合成分作为厕所、家庭、办公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的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上市和使用。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为2014年二季度,拟生效日期为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之后20天(大约批准之后1个月)。规定生效后1年适用。
早在2013年3月19日,ECHA就发布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对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中1,4-二氯苯的限制意见草案,并征求公众意见。ECHA风险评估委员会(RAC)认为含有1,4-二氯苯的空气清新剂和除臭剂不管是用在室内还是被专业人员使用,都存在风险。SEAC认为该限制提案的施行将会减少使用者的开销,因为对于室内使用者,目前已有更便宜的替代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