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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部分电企脱硫设施未正常运行被罚5.19亿

更新日期:2014-7-16  来源:新浪财经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国家发改委周二宣布,根据有关规定实施检查并裁决发现,截至目前,共对违规的燃煤发电企业脱硫电价款进行扣减和罚款,共计5.19亿元。
  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环保部门对全国所有燃煤发电企业2013年度脱硫电价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部分燃煤发电企业存在擅自停运发电机组脱硫设施,脱硫设施未能与发电机组同步投运,享受脱硫电价补贴但脱硫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问题。
  代表企业有山西阳城国际发电有限公司(下称“阳城国际”)、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公司、包头东华热电有限公司、江苏金坛加怡热电有限公司、江苏苏州惠龙热电有限公司、青海桥头铝电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河北邯郸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济宁运河发电厂、广东粤华发电有限公司。
  被罚金额最多的为阳城国际,因公司1-4号机组脱硫设施投运率及脱硫设施未同步投运等问题,阳城国际被扣减并罚款1.26亿元。
  发改委强调,下一步要继续采取有力措施,突出检查重点,督促发电企业提高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切实减少污染物排放,促进环境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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