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4-8-21 来源:内蒙古晨报 作者:魏雯婷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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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1日,记者从包头市财政局获悉,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大、市场低迷、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形势,市财政局通过专项补助、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多种形式,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压力,推动企业走出困境。上半年,市财政下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4645.82万元。
据了解,包头市财政局深入企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当年新签订的贷款合同发生的利息中给予补贴,贴息资金根据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总额、当期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算,上半年下达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资金4645.82万元,280户次中小微企业享受补贴政策。结合该市实际,对电石、聚氯乙烯、铁合金、石墨、金属镁等七个行业的企业实施全电量电价补贴,对装备制造业、稀土冶炼及深加工、煤化工、天然气化工、多(单)晶硅及工业硅、生物发酵六个行业的企业实施电价增量补贴,上半年累计为315户(次)企业发放用电补贴资金2753.4万元,有效推动了全市停产半停产企业恢复生产及已建成项目尽快投产。
在改善企业融资环境方面,市财政局在旗县区开展中小微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审核拨付1000万元财政引导资金,支持和鼓励旗县区政府有竞争性的选择合作银行,共同建立“助保金贷款”合作机制,放大财政资金使用效应,引导金融资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同时,为了解决中小企业抵质押不足所致的融资难问题,为其申请风险补偿金237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