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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通知要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每度降低0.93分

更新日期:2014-8-27  来源:中国证券报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全国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93分钱。
  发改委称,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腾出的电价空间将用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这部分电价空间重点用于对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进行疏导。目前,全国已累计解决7.1亿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脱硝、除尘电价补偿问题,占全部燃煤发电装机容量95%以上。
  国家发改委表示,鉴于当前煤价水平较低,煤矿企业大面积亏损,《通知》要求发电企业与煤炭企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将发电用煤价格维持在合理区间,防止出现过度下跌,以促进煤炭、电力行业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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