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4-12-17 来源:山西日报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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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14项节能地方标准近期获得批准发布,其中8项为推荐性标准,6项为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
为确保节能目标实现,推进技术节能,山西省自2010年启动节能标准制定工作,先后出台了镁冶炼、电石、铁合金、水泥、氧化铝、电解铝、合成氨、烧碱、钢铁、风电法兰、铸钢件等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地方标准和一系列推荐性标准。截至目前,共发布41项节能地方标准,为推进节能工作标准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14项推荐性标准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名称分别为《煅烧煤系高岭土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日用陶瓷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高炉炼铁煤气放散率和炉顶余压发电量定额》《转炉炼钢煤气和蒸汽回收量定额》《白酒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食用植物油单位产品综合能耗限额》《公共机构办公用房节能改造规范》《国家机关人均综合能耗定额》《发电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水泥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焦炭产品能耗监测方法》《水泥产品能耗监测方法》《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节能量审核指南》《公路隧道节能照明设施验收与养护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