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4-12-22 来源:昆明市环保局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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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要求,昆明市环境保护局对3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原料烧碱项目(二期)竣工环保验收进行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0万吨/年聚氯乙烯及配套原料烧碱项目(二期)
建设单位:云南南磷集团电化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昆明市寻甸金所工业园区原一期项目预留地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昆明市环境监测中心
建设内容:新建一条17万吨/年PVC生产线,一条14万吨/年烧碱生产线;对现有一期10万吨/年烧碱生产线进行扩能,扩为11.1万吨/年生产能力。
二、项目采取的环保对策措施
1废水
1、强化对氯碱界区项目废水的管理与控制,严格排入功山河废水的管理,杜绝非正常排放的发生,确保功山河下游河段农业用水的安全;
2、电石渣浆、抽触媒含汞废水、废盐酸+碱洗塔废水、含VCM废水、离心母液废水、含汞地坪冲洗水和雨水等确保回用,杜绝非正常外排,定时监控;
3、加强生产管理,不断提高技术改造,以尽可能降低生产用水量,提高重复用水率。节约水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
2废气
所有废气均由环保设施处理后达标外排,杜绝非正常排放。
3噪声
选用低噪设备,对主要噪声源设置隔音罩、消声器,操作岗位设置隔音室,振动设备设置减震器或减震装置,合理布置,增强对各生产设备的管理维修,杜绝生产设备和减噪设备故障引起的超标噪声,减少噪声对外界的影响。夜间生产杜绝突发性噪声。
4固体废物
1、电石渣大部份送水泥装置作原料,少量送至电石渣临时堆场;
2、煤灰渣部分送拟建电石渣水泥作原料,剩余部分送现有渣场堆存;
3、含汞危废全部由生产厂家回收利用;
4、对固废综合利用的运输车辆需要提出特别的要求,如动输车箱需要有防漏和防扬尘的垫布和盖布,要加强驾驶员的环境教育,使运输过程中的环境影响降低到最小;
5、生活垃圾与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配置专用运输车,送寻甸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垃圾;
6、运渣车将渣运至渣场时,要及时压实并洒水,特别是锅炉煤灰渣更要及时压实并洒水减少扬对环境的影响;
7、严格渣场运行的工程管理和环保管理,确保渣场运行时真正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8、应停止在渣场内堆放生活垃圾,并对已经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根据牛栏江流域保护规划和牛栏江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工业污染控制要求;
9、污水处理站产出的污泥经浓缩脱水后与电石渣一同去水泥装置作水泥原料利用。
环保投资约2852.9万元,监测结果达到验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