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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新能源就地消纳取得进展 首批交易合同签订

更新日期:2015-2-27  来源:金昌日报  作者:张宏伟   在线收藏

    经过地、企各方半年多的不懈努力,2月11日,金昌市新能源电力就地消纳第一批直接交易合同顺利签订。本次共涉及6家用电企业和7家新能源企业,签订新能源消纳电量2.37亿千瓦时。

  金昌是全省工业经济发展较强的地区之一,电网结构合理、负荷发展稳定,但随着新能源装机容量的迅猛增长,新能源电力外送和就地消纳十分困难,弃光和窝电矛盾突出。同时,电石、水泥等能源密集型企业用电成本较高,在市场不景气的情况下处于限产或停产状态,工业用电负荷处于低态运行,未能将丰富的能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解决上述矛盾,加快新能源产业健康发展,2014年6月以来,甘肃省电力公司和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新能源就地消纳的问题,去年12月12日,甘肃省发改委召开金昌市新能源就地消纳试点工作会议,同意在金昌市开展新能源就地消纳试点工作,计划2015年完成试点。

  此次第一批直接交易合同的顺利签订,将有效降低工业企业新增用电负荷成本,标志着我市新能源就地消纳取得突破性进展。预计全市光伏发电企业将增加发电量约2.37亿千瓦时,激活潜在电力市场7.2亿千瓦时,对解决弃光和窝电矛盾,改善能源消费结构,增强地方经济发展后劲具有重要作用。

  据测算,新能源就地消纳试点开展后,2015年新能源企业可新增发电量5.53亿千瓦时,带动常规电厂增发电量10.9亿千瓦时,工业企业运营成本约1.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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