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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考核组检查包头希铝环保情况

更新日期:2015-3-27  来源:东方希望集团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3月25日,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情况考核组一行来包头希铝现场检查工作,由国家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高士媛调研员领队检查。自治区环保厅、包头市、高新区环保局等相关人员陪同,包头希铝片区总经理曹稳、副总经理彭建南、电厂及安全环保部等干部陪同检查。

    考核组到包头希铝电厂煤场检查,看到煤场全封闭、煤场内喷淋抑尘、煤场周围无扬尘污染,考核组对公司投入近亿元资金完成三个煤场厂全封闭,从而改善了厂区周边环境的做法给予赞赏。

    包头希铝电厂和铝厂主要污染物自行监测数据,全部在内蒙环保厅网站公开。考核组通过网络随机调阅环保自行监测公开数据,电厂二氧化硫出口排放标准200mg/m3,实际排放70-80mg/m3;氮氧化物出口排放标准100mg/m3,实际排放50-60mg/m3;烟尘出口排放标准30mg/m3,实际排放15-20mg/m3。电厂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远低于《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限值。铝厂二氧化硫出口排放标准200mg/m3,实际排放90mg/m3;氮氧化物出口排放标准240mg/m3,实际排放30mg/m3;粉尘出口排放标准20mg/m3,实际排放5mg/m3;氟化物出口排放标准3mg/m3,实际排放1.2mg/m3。铝厂主要污染物实际排放浓度远低于《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限值;铝厂氮氧化物实际排放浓度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考核组通过现场对排放数据检查,看到环保设施提标改造后正常稳定运行取得实效,充分肯定了公司主要污染物排放远低于国家最新环保标准。

    检查组指出,公司要继续做好环保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司通过全过程管控,在主要污染物减排、大气污染防治等方面,全方位提升环保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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