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 糊树脂 电石 | 烧碱 液氯 盐酸 原盐 | 甲烷氯化物 环氧氯丙烷 环氧丙烷 氯化石蜡 氯乙酸 ADC发泡剂 | 国际资讯
>> 您现在的位置:氯碱网 >> 新闻快报 >> 详情

鸿达兴业受让股权及非专利技术推动稀土深加工项目

更新日期:2015-6-4  来源:巨潮资讯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关于拟受让股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公告。公告称,为加快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在包头市“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2015年6月3日,公司与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炜林纳”或“乙方”)、包头炜林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炜林纳”或“丙方”)签署了《合作意向书》,就公司拟受让乙方持有的丙方100%股权、受让乙方塑料抗菌稀土助剂等三项非专利技术的相关事宜达成意向协议。

  甲方受让乙方所持有的丙方100%股权,股权转让以丙方截止2015年5月31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作价参考依据。但任何情形下股权转让价款和下述标的技术转让价格总额不高于3,300万元。

  乙方将名下的三项非专利技术(以下简称“标的技术”),排他性许可甲方和/或甲方的下属公司使用,许可使用期限自股权转让生效(指乙方持有的丙方100%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为准)之日起算,许可期限为永久。排他性许可期限内,双方不得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该等技术。标的技术详情如下:

  ①聚氯乙烯合金型材共挤料;

  ②聚氯乙烯发泡配方(窗异型)技术;

  ③塑料抗菌稀土助剂。

  甲乙双方经协商初步确定股权转让及标的技术转让的价格合计不超过3,300万元。

    公告表示,本次拟受让包头炜林纳股权和塑料抗菌稀土助剂等技术,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对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将有积极的影响,有助于增加公司在稀土助剂、稀土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储备,加快公司稀土新材料产品的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推进公司在包头市“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业链”项目的建设进度,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和市场竞争力。

    广东炜林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06月13日,法定代表人为梁馨,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住所为佛山市高明区沧江工业园西园,经营范围为:研发、生产、销售:稀土助剂和稀土化工材料,塑料助剂及添加剂,高分子改性材料(不含危险品);销售:化工产品、塑料树脂及塑料制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服务、咨询;化工产品、高分子材料的检验、检测业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包头炜林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2月25日,法定代表人为郑德,住所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稀土应用产业园区,经营范围为:塑料加工助剂、添加剂、高分子改性材料(危化品除外)的生产、销售;化工塑料、助剂、添加剂、催化剂、粘合剂、涂染剂、塑料树脂及制品(危化品除外)化工机械设备的销售;塑化新产品技术的开发及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包头炜林纳注册资本为300万元,广东炜林纳持有其100%股权。

新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