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沈阳市铁西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核算中心向公司支付的交易款项1.3亿元,该笔交易款项已到账。
沈阳化工表示,上述款项为公司与沈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签订国有土地之地上建筑物及配套设施收购协议的交易款项。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将收到的全部款项与标的物账面净值以及足额计提相关费用后的处置盈余计入2015年营业外收入,具体金额应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