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11-11 来源:巨潮资讯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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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159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根据之前公告,浙江巨化拟以不低于10.74元/股,向控股股东巨化集团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9795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2亿元用于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及拓展氟化工产业链。其中,巨化集团承诺认购比例不低于10%,且锁定期为36个月。公司股票将于8月25日复牌。
通过此次定增,公司将着力发展VDC和PVDC特色氯碱产品,使公司氟化工和氯碱化工两个业务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公司特色氯碱产品PVDC在行业中的主导地位,丰富产品品种,实现与同行的差异化竞争。
公司还将通过此次定增布局特种气体产业,与公司现有湿电子化学品业务形成品种、规模集聚与协同效应,打造战略新兴产业板块,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快公司电子化学品业务培育,优化产业结构,完善产业链,使公司迅速在电子化学品新材料领域形成国内领先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