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12-3 来源:国家石油和化工网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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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牵头单位须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会员。“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指导计划”立项项目优先推荐。
2、结合本单位的优势和条件,项目申报书应该符合指南要求,需求明确,重点突出,技术路线可行,具有较强创新性。石化联合会科技部将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予以推荐。
3、项目牵头单位请在 “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申报书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纸质版材料1份寄送送至石化联合会科技部(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5日17:00),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安慧里4区16号楼721室(100723)
联系人:李文军 010-84885521 1605284630@qq.com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试点专项2016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科技部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