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12-7 来源:巨潮资讯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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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关于终止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公告称,2015年2月2日,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公司决定实施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6月9日,公司第九届第九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拟向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虞云新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浙江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浙江新光建材装饰城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
鉴于目前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过程中出现实质性障碍,近日,公司同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虞云新签署了《终止资产重组协议书》,三方一致同意终止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在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推进过程中,重组各方均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目前已经出现了《上市公司证劵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五款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由此构成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实质性障碍,且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中的相关财务资料已过期,经重组各方充分协商、审慎考虑,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虞云新三方签署的《终止资产重组协议书》约定,三方互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损失赔偿或补偿责任,互不追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