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5-12-22 来源:内蒙古政府网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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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的安排部署,内蒙古西部环保督查中心中心将重金属污染防治督查工作纳入了全年工作的重心进行通盘安排,重点从日常督查入手,及时落实自治区环保厅提出的有关重金属污染防治各项要求。在各地认真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治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参加环保部华北督查中心、自治区环保厅组织的专项检查。同时,紧密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全区环境保护大检查等,内蒙古西部环保督查中心中心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巡查检查,累计出动人员32人次,实地检查涉重金属企业23家。现场对冶炼、采选矿、氯碱化工等涉重金属企业主要生产工序的废水、废气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核实查阅了相关资料,了解掌握了涉及重金属企业基本情况。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内蒙古西部环保督查中心及时与各地交换意见和建议,并责令当地环保部门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整改任务,督促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逐条逐项落实整改任务。特别是对污染防治设施不完善及存在其他各类问题的涉重企业,内蒙古西部环保督查中心要求各地均加大监管力度,突出整治重点,并以此为突破口,带动相关行业及企业严格按照环保要求落实整改,确保“监督检查、查处执行、整改落实”三个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