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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碱化工发布关于公司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公告

更新日期:2016-1-11  来源:证券时报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未来6个月内适时增持"氯碱化工"股份,并承诺增持后6个月内不减持,到2016年1月10日增持承诺期限届满。
    公司大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15年8月25日至8月28日、2015年11月5日至11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持了公司股份。近日接到董事王曾金、董事胡永康、监事王林造的通知,上述人员分别于2016年1月5日、2015年12月15日、2015年7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以个人名义增持了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人、增持数量及增持价格
    董事王曾金:1000股,买入均价:14.25元,董事胡永康:3000股,买入均价:13.60元;;监事王林造:1000股,买入均价:11.27元。
    二、增持目的
    本次增持公司股票是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在2015年7月10日公司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方案的公告》中做出的承诺。
    三、增持的合法性
    增持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5〕51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66 号)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 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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