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16-3-21 来源:山西经信委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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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记者从山西经信委获悉,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工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已经下发。实施方案总结了山西省化工行业能耗现状,明确了山西省化工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推进机制等,并附了对标企业及化工行业推荐的节能技术名单。具体内容如下: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山西省化工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经信节能字〔2016〕62号
各市经(信)委,有关行业协会、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23号)精神,深入推动化工行业节能降耗,提高化工企业能效水平,按照《山西省重点耗能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晋经信节能字〔2012〕305号)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山西省化工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和各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3月2日
山西省化工行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23号)精神,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4〕76号)要求,提高我省化工行业能效水平,降低重点产品单耗,结合我省化工行业实际,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业现状
2014年,全省化工行业消耗能源折标准煤2550万吨,其中煤炭消耗1964万吨。2015年,全省合成氨产量536万吨,主要有优质无烟煤、非优质无烟煤和焦炉气等原料路线,单位产品平均综合能耗分别为1251kgce/t、1506kgce/t、1143kgce/t(能耗数据为2014年)。全省甲醇产量264万吨,主要有煤制甲醇、合成氨联醇和焦炉气制甲醇等生产路线,单位产品平均综合能耗分别为1513kgce/t、1504 kgce/t、1520kgce/t(能耗数据为2014年)。全省烧碱产量45万吨,其中三户为独立烧碱企业,均为离子膜生产装置,其余烧碱产能为氯丁橡胶和有机硅企业的配套生产装置;2014年,独立烧碱企业的单位产品平均综合能耗约330kgce/t(离子膜法液碱≥30.0%)。
目前,我省煤制合成氨和煤制甲醇等造气仍以固定床、鲁奇炉等块煤气化技术为主,先进的大型粉煤气化装置较少,行业内国内领先的大型合成装置较少,企业间能耗水平参差不齐。企业能源管理基础仍很薄弱,多数企业均未建立能源管理体系,重点产品能耗水平与国内先进值仍有差距。因此,在化工行业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对提升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推动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行业节能低碳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目标
(一)对标企业
能效对标活动在合成氨、甲醇、烧碱等三个行业中开展。
1. 合成氨行业:在以煤、焦炉气为原料的大中型合成氨生产企业中开展。
2. 甲醇行业:在以煤和焦炉气为原料的甲醇企业、大中型合成氨联醇企业中开展。
3. 烧碱行业:在独立烧碱企业中开展。
能效对标企业名单具体见附件。对标企业将依据每年度能效对标活动和全省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实行动态调整。
(二)具体目标
到“十三五”末,全省合成氨、甲醇行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达到或超过国内平均水平,能效水平排名前20%的企业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培育1-2户行业能效领跑者企业。烧碱行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单位产品电解交流电耗超过国内平均水平。
三、指标体系
(一)对标指标
1. 合成氨行业:合成氨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2. 甲醇行业:甲醇单位产品综合能耗。
3. 烧碱行业:烧碱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烧碱单位产品电解单元交流电耗。
(二)标杆确定
标杆值为动态值,指标值分为国内先进值、省内先进值、省内平均值,根据我省化工行业能耗现状、技术和管理水平,以及上一年度对标工作情况确定。
1. 国内先进值:取全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重点耗能产品能效“领跑者”能效指标平均值;
2. 省内先进值:取省内同类企业能效指标排位前三名企业能耗的平均值(同类企业总量不超过3户的,取能效第1名企业能效指标值);
3. 省内平均值:取省内同类企业能效指标平均值。
各企业结合本企业原料路线、装置情况、能耗水平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能效对标标杆值,积极开展对标活动。能效指标达到国内先进值的企业,根据企业、行业实际,自行确定标杆值开展能效对标活动。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能效诊断和监测。企业要通过自身或借助第三方机构,加强对合成氨和甲醇生产造气、净化、变换、合成等工段以及烧碱生产电解和蒸发等工段能源利用状况的监测、诊断,全面掌握本企业能效水平的基本情况,查找存在问题,挖掘节能潜力,明确能效提升目标,有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行业协会应组织有关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协助企业开展能效诊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健全对标工作制度。企业要搭建能效对标管理工作平台,制定切实可行的对标工作方案,建立完善企业能效对标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完善企业能源管理过程控制手段和方法,制定能效对标管理综合评价体系,建立能效对标信息报送和信息发布制度,开展能效对标内部及对外经验交流。
(三)推进节能技术改造。以国家和我省近年发布推广的化工行业重点节能技术为重点,加大先进煤气化节能技术、合成氨节能改造综合技术、新型高效节能膜极距离子膜电解技术等先进节能技术推广力度(见附件3)。推进产学研合作,开展碎煤加压气化技术(Φ5m,6.0MPa)、固定床富氧连续气化工艺改进、煤制低碳混合醇技术等适合山西煤种的大型煤气化和化工合成技术的联合攻关,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建立能源管理控制中心,采用信息技术与数字集成,实现化工企业节能和信息化融合。
(四)建立能源管理体系。企业要按照《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和《能源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建立企业能源管理体系,逐步形成自觉贯彻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主动采用先进节能管理方法与技术、实施能源利用全过程管理、注重节能文化建设的企业节能管理机制。选择10-20户基础较好的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试点建设,逐步在我省合成氨、甲醇、烧碱主要生产企业全面推动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设。
(五)持续推动能效对标活动。企业和行业协会要做好能效对标活动的总结和经验交流,依据行业能效对标评价标准,科学严格评价对标活动。建立能效领跑者制度,定期评选、发布一批能效领跑者企业名单;动态调整对标企业名单、能效标杆值、节能技术推广目录等,科学制定下年度能效对标工作计划;逐步建立全省化工行业能效对标指标数据库和最佳节能实践案例库,最佳节能实践库的内容要定期评估,及时更新,保证最佳实践的先进性和实效性。
严格执行国家和我省化工行业重点产业准入标准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适时对我省合成氨、甲醇、烧碱等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进行修订。研究制定我省化工行业能效对标评价标准体系,支持企业制定能耗限额标准,建立能效对标和能源管理工作体系,逐步构成由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组成的化工行业节能标准体系。
五、推进机制
(一)明确职责。省经信委负责全省化工企业能效对标活动的统一组织,对行业能效对标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评估。各市经信委负责指导、督促属地企业能效对标活动有序开展。行业协会要加强对本行业重点耗能企业能效对标的指导,组织制定行业能效对标实施方案和对标指标体系,明确对标方法,确定能效对标标杆值,合理安排对标活动时间进度。企业是能效对标活动的实施主体,要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的对标活动组织机构,制定能效对标方案,确保能效对标活动顺利开展。
(二)技术服务。行业协会要成立能效对标专家库,搭建节能技术推广和经验交流平台,为参与能效对标活动的企业提供业务培训、技术指导、信息咨询和用能诊断等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第三方机构作用,推进合同能源管理等市场化机制,为企业提供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评估、运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三)激励机制。各市经信委要加强对对标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推进能效对标活动的长效机制,营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引导企业做好能效对标活动,又应不增加企业负担,对能效领跑者和能效对标工作成效显著的企业给予优先扶持。节能降耗是企业必须履行的社会责任,各企业要全面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将对标成果纳入企业年度节能目标责任制考核中。
(四)宣传推广。行业协会要不定期对能效对标活动进行总结交流,宣传推广好的做法与典型经验;组织召开化工行业能效对标经验交流会和节能技术推广会,开展能效对标和能源管理专项培训,做好能效对标活动阶段性评估、考核工作。要利用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做好能效对标宣传,加大节能最佳实践案例和能效标杆企业的宣传力度,发挥能效领跑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