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6-4-15 来源:环保部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对《条例》进行修改,起草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公众意见,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现将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予以公布,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6年5月1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录环境保护部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mep.gov.cn),查询征求意见稿有关内容,并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lian.jun@mep.gov.cn
四、传真方式:(010)66556430
附件: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修订说明
环境保护部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