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6-5-31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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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深刻吸取江苏省靖江市德桥仓储有限公司“4 22”火灾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事故教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管理,遏制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发生,近日,国家安监总局、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半年的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构成重大危险源且涉及硝酸铵等爆炸品、有毒有害气体的储存场所,甲类、乙类易燃液体及液化气体的储存场所,尤其是单独储存经营油品或化工品的罐区。
储存场所未取得合法规划手续、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满足安全要求,未经过正规设计,存在违法建设和经营、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无证经营等违法行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不落实,未制定和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是专项整治的内容之一。
专项整治的内容还包括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未依法依规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对本岗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不清楚、不掌握;未对重大危险源定期辨识、评估及备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完善,未建立安全监测监控体系或体系不稳定不可靠,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管控不到位;违反爆炸品和硝酸铵类物质的危险货物集装箱应实行直装直取、不准在港区内存放的规定,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距离不符合规定要求,存在超量储存、违规混存、超高堆放、野蛮装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