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6-9-22 来源:巨潮资讯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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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9日,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30,000万元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本金、利息等,担保金额36,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
公司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内蒙古乌海化工有限公司、内蒙古中谷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且本次担保事项因乌海化工、中谷矿业流动资金需求等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公司为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为支持子公司的业务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为乌海化工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3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36,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同意公司为中谷矿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分行申请综合人民币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担保期限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