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17-1-18 来源:巨潮资讯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
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日发布关于控股子公司破产申请未获法院受理的公告。公告称, 由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榆林滨化绿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化绿能”)累计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公司于2016年8月3日以债权人身份向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滨化绿能破产清算的申请。相关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20日、2016年11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临2016-036号、临2016-044号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陕08民破1号《民事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根据本院从税务机关调取的《资产负债表》,被申请人滨化绿能截至2016年1月31日,资产尚大于负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裁定对申请人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