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获通过
更新日期:2017-2-13 来源:中国化工报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
在2月8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农药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简称《草案》)获通过。业内专家和相关企业表示,《草案》将管理职责划归农业部门,既提高了监管效率,也有利于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同时《草案》还明确了农药生产经营者的责任,加大了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些都有利于行业的良性发展。业界期待相关实施细则能尽快出台。
“农药的生产、登记、经营、使用将与药品一样实现全程化、一体化,由农业部门统一管理,使农药全生命周期实现可追溯。”2月9日,山东省农药检定所所长杨理健接受中国化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李钟华认为,《草案》将改变农药管理“九龙治水”的现状。将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并强化监管手段,表明国家对农药行业的管理将更加明确,同时也会更加严格,有利于解决重复监管、监管盲区并存的问题。
据了解,《草案》围绕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出三项举措:一是严格全过程管理。将农药生产管理职责统一划归农业部门,对农药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鼓励减少农药使用量,加强剧毒、高毒农药监管。二是明确生产经营者对农药安全和有效性负责,要求及时召回有严重危害或较大风险的农药。三是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药等违法行为通过提高罚款额度、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加大惩戒力度。
杨理健表示,《草案》对农药管理制度、登记制度、生产管理制度、经营管理制度、假冒伪劣农药定义、农药的使用回收以及违法惩处等进行了重大修订。随后,农业部将制定《农药管理条例》实施的相关细则,规范每一种监管措施和行政许可管理办法,促进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经营单位正规经营,使用者科学合理使用,监管部门依法依规管理。
对于《草案》中明确监管部门、简化登记程序及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等内容,农药企业表示出非常支持的态度。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季嘉嘉表示,取消临时登记,提高了登记门槛,以后登记的农药技术水平更高,保证了科学性,对正规农药生产企业十分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