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出台排污许可制执行监督检查办法
更新日期:2018-6-5 来源:中国化工报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
为严格落实排污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违反排污许可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山东省环境保护厅近日出台了《山东省排污许可制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办法》指出,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排污许可证核发、执法、监测、监控等机构,按照《山东省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随机抽查制度落实方案》规定的频次和比例,重点抽查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行业。另外,依据《方案》中关于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排污单位及行业的分类要求,实行动态更新、分级管理。
《办法》要求,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开展现场检查,对排污单位重点检查持证排污情况、自行监测情况和自行管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依法处罚;涉嫌环境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办法》强调结果运用,各级环保部门对现场检查和督查情况定期进行通报,并及时将排污单位环境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录入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系统,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