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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废行动”两批41个问题整改完成

更新日期:2018-8-6  来源:中国化工报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清废行动2018”第一批和第二批部级挂牌督办问题整改情况,涉及29个一般工业固废非法倾倒、堆存问题,以及13个危险废物非法收集、贮存、处置问题。经现场核实,这些问题已按照生态环境部挂牌督办要求完成了整改。
  通过对这41个挂牌督办问题分析研判,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企业环保意识淡薄,对磷石膏和磷矿石矿渣的危害认识不够深刻,磷石膏堆场未采取“三防”措施。
  例如,四川省高宇化工有限公司约230万吨磷石膏渣堆放于邛崃市羊安镇工业园区内斜江河边,堆存场地未采取防渗措施,渣堆未完全覆盖。目前,已完成对堆场全面覆膜处理;修建渗滤液和雨水收集池,收集的渗滤液转运至高宇化工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邛崃市已制定高宇化工磷石膏综合利用工作方案,计划年内依托高宇化工和上筑建材等公司新增磷石膏综合利用生产线,形成100万吨/年的综合利用生产能力,预计3年内消纳完成现有290万吨磷石膏渣。
  贵州省瓮安县磷化公司露天堆存约2000吨矿渣。目前,瓮安县政府责成磷化公司履行主体责任,已完成工业固废的清理和平整工作,共清运2000余吨,其中1800余吨运送至该公司6号和8号矿井作为井下支护建筑填料。
  二是一些化工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将产生的危险废物露天贮存,有的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危废贮存场所建设不规范、未张贴危废标识。
  如潜江远达化工有限公司厂界内危废(保温石棉)与建筑垃圾混存,在其厂界外还发现较大渗坑。该公司原料硫铁矿堆场淋溶水未经收集处理,通过雨水沟直排汉江。目前,已经要求远达化工将原料硫铁矿转运至厂区内规范堆存,对其厂界东侧渗坑进行治理,将废水运送至远达化工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排放,将坑内污泥按规范程序实施无害化处理。
  三是存在部分涉及危险废物的历史遗留问题。个别地方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堆存,个别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关闭后遗留的危险废物未及时处置。
  例如,湖北省荆门化工循环产业园非法倾倒堆存近30吨油泥、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因时间跨度长,无法进一步溯源;江苏省高邮市光明化工厂2016年3月被当地政府关闭后,厂区内还存有400吨未依法处置的精馏残渣。
  四是个体废品收购站、小作坊窝点对危险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违规收购、贮存危险废物。这类问题往往涉及危废的数量不大,但具有一定普遍性和隐蔽性,打击难度较大。有的废旧塑料颗粒加工点清洗加工废农药瓶、医疗废物、废机油桶等危废。在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区、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江西省贵溪市、贵州省兴义市乌沙镇、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等地均出现类似问题。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尚有部分问题未达到督办要求,主要原因是部分点位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固体废物堆存数量大、整治周期长,或因长江汛期已至,暂停现场处置等。生态环境部将紧盯剩余问题整改进展,压实地方整改责任,对整改工作不力的,将视情况采取约谈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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