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到新疆天业调研
更新日期:2018-8-20 来源:新疆天业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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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审计师白渊一行,在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宁香兰,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局长邱嵘陪同下,来到新疆天业集团调研。
天业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晓玲,在天业集团国家级循环经济展厅为考察组一行介绍了企业的产业结构、产品种类、生产销售、科技创新、节能环保和兵团十户滩60万吨煤制乙二醇生产建设等情况。天业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薛松,向调研组一行介绍了企业的资产情况、税收情况以及国家相关税收政策执行等情况。
为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今年6月底,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出台相关政策,对2018年部分行业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予以退还。据了解,税收优惠是国家对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的鼓励和支持。按照相关法规,天业集团符合本次税收优惠政策覆盖范围。
为将国家这一好的政策贯彻好、落实到位,将助力企业民生这一实事办好办实,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专程来到天业集团现场考察办公,并深入企业生产一线走访调研,对接具体实施事项。
调研组一行还实地察看了天业膜下滴灌水稻田和天智辰业二期生产现场。天业股份财务总监夏中兵、天业集团副总会计师万霞参与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