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 糊树脂 电石 | 烧碱 液氯 盐酸 原盐 | 甲烷氯化物 环氧氯丙烷 环氧丙烷 氯化石蜡 氯乙酸 ADC发泡剂 | 国际资讯
>> 您现在的位置:氯碱网 >> 新闻快报 >> 详情

山西省征收煤层气矿业权出让收益

更新日期:2019-2-13  来源:中国政府网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获悉,山西将对近日成功挂牌出让的两宗煤层气探矿权首次征收矿业权出让收益,终结了无偿取得煤层气探矿权的历史。
  矿业权出让收益是国家基于自然资源所有权,将探矿权、采矿权出让给探矿权人、采矿权人而依法收取的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
  作为全国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山西省出台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新处置矿业权的,矿业权人应按《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
  2019年2月1日,经过多轮网上限时竞价,山西以挂牌出让的方式成功出让榆社-武乡区块和武乡东区块两宗煤层气探矿权,涉及面积约393.85平方公里,成交总价达9.2亿元。其中榆社-武乡区块面积约246.77平方公里,由山西昔阳丰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6.26亿元竞得;武乡东区块面积约147.08平方公里,由山西平遥煤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2.94亿元竞得。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竞争出让首次适用了矿业权出让收益新规定,在正式签署挂牌出让合同后,竞得人须缴纳首期出让收益(本次挂牌出让约定为总额的30%)方可取得探矿权。
新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