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日期:2020-1-16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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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及《重庆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主城区)“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渝无废组〔2019〕1号)等有关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提升重庆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危险废物得到及时、规范收集处置,降低环境风险。结合实际,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编制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可书面反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7日18:00。
附件: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doc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