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 糊树脂 电石 | 烧碱 液氯 盐酸 原盐 | 甲烷氯化物 环氧氯丙烷 环氧丙烷 氯化石蜡 氯乙酸 ADC发泡剂 | 国际资讯
>> 您现在的位置:氯碱网 >> 新闻快报 >> 详情

淄博市出台工业设备提前进场安装新政

更新日期:2025-8-28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近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部门,出台《淄博市工业厂房生产设备提前进场安装指导意见(试行)》,为项目投产加速。

淄博市辖区内已合法取得相关手续的新建、改建、扩建及迁建一般性工业厂房项目(不含非生产性配建项目),建设单位在完成“预验”,确保满足安全、质量、消防要求后,可自愿向项目所在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专区或专窗申报。经多部门联合会商同意后,生产设备即可提前进场安装。若项目符合分期验收条件,按“功能完整、分割合理”原则划分子单位工程申请验收,先行通过验收的部分可提前投入使用。

建设单位要履行现场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与土建施工、监理、设备安装等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承诺设备安装严格按图纸施工,并签订相关承诺书。

新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