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的通知(现行有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11月20日)。
文件指出,除生态环境部负责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外,列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5年本)》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审批。
石化化工行业这些类项目列入目录:
石化:全部炼油项目;全部乙烯项目;新建对二甲苯、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项目;新建废轮胎生产再生油项目。
化工:全部煤化工(含煤制氮肥、低阶煤分质利用)项目;全部农药及中间体生产项目;全部铬盐;全部氰化物生产项目。
碳素制品:新建石油焦生产碳素制品项目。
焦化:全部(含半焦项目,干熄焦、煤气净化等不涉及焦炉/炭化炉的改造项目除外)。
原文链接:
http://xxgk.sdein.gov.cn/zfwj/lhf/202511/t20251127_48650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