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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持续优化资源环境要素配置

更新日期:2026-1-27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工作的通知》,持续深化排污权交易工作,对污染物交易种类、交易范围、交易机制等提出明确要求,标志着全省运用市场化手段配置资源环境要素、促进绿色低碳发展迈入新阶段。新规自今年1月起施行,旨在进一步优化资源环境要素配置,激励企业主动减排。
    《通知》包括明确实施范围、合理核定权属、规范工作流程、健全交易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强化组织保障六个部分。
    明确实施范围确定了实施排污权交易的排污单位范围、污染物种类等;明确支持各市根据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在本市范围内依法有序扩大排污权交易品种;有序开展长三角跨省域排污权交易。
    合理核定权属明确排污许可证为排污权确权凭证,市级生态环境部门负责辖区内排污权指标核定工作,以及排污权有效期限等。
    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建设全省统一的排污权交易系统;排污权交易的整体工作流程等。
    健全交易机制明确逐步实施排污权指标的有偿获取、合理确定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完善排污权交易形式、健全跨区域调控机制、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制度5个方面。其中,逐步实施排污权指标的有偿获取明确2024年1月1日前通过全国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系统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初始排污权暂通过无偿分配获取使用;合理确定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明确省级层面制定全省统一实施的污染物种类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市级层面制定自行纳入的污染物种类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完善排污权交易形式明确允许短期租赁排污权的基本情形及积极探索排污权抵押等绿色信贷模式;健全跨区域调控机制明确排污权跨区域交易的相关要求;建立排污权政府储备制度明确建立省、市两级排污权储备库及收储条件,县级储备库由各市根据情况自行确定建立,用于调节排污权交易市场和重点支持、保障国家及省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项目建设。
    加强监督管理明确完善管理体系、加强资金管理、妥善处置争议3个方面。其中,完善管理体系明确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排污权管理平台;加强资金管理明确排污权出让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妥善处置争议明确排污单位对核定的排污权有异议或交易出现争议时,申请复核、调解或提起诉讼的渠道。
    强化组织保障按照为基层减负要求整体进行了精简,涵盖加强领导、宣传培训、责任分工等内容。其中,加强领导是指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本地排污权交易改革工作的领导;宣传培训是指强化排污权交易工作政策措施的宣传,适时开展排污权交易业务培训;责任分工是指生态环境部门、财政部门、发展改革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地方金融管理部门、人行安徽省分行按照职责分工各自开展排污权交易相关工作,其他相关部门做好配合支持。
    《通知》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实施期间国家如有新的规定,从其规定。
    通知链接:https://sthjt.ah.gov.cn/public/21691/1232568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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