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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信厅组织开展两项申报工作

更新日期:2026-2-3  来源:福建工信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关于《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部署,加快我省智能工厂梯度培育步伐,打造智能制造升级版,现就做好2026年福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主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福建省内依法生产经营,并满足《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附件1)基础要求。
  2. 申报主体已完成智能工厂建设,对照《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完成基础级智能工厂自建自评;并在智能制造评估评价公共服务平台(www.c3mep.cn)完成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达到《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 GB/T 39116-2020)二级及以上。
  3.申报项目智能制造水平省内或行业领先,并符合先进级智能工厂要素条件。围绕工厂建设、研发设计、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等方面开展智能工厂建设,且至少覆盖生产作业、生产管理、运营管理三个环节,鼓励多场景应用。
  4. 申报主体愿意配合开展现场核查、技术推广和典型案例交流等工作。
  5.申报主体须对填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按要求在申报书真实性承诺处签字盖章。
  二、组织实施
  1.组织申报。各地工信部门组织本辖区规上工业企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推进基础级智能工厂自评自建,以评估结果指导智能工厂梯度培育与动态管理;指导符合先进级智能工厂条件的工业企业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附件2)编写《福建省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附件3)进行申报。
  2.项目推荐。各地工信部门应对企业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
  3.组织评审。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现场核查。
  4.公示发布。对通过现场核查的企业名单,将在省工信厅网站公示后进行发布。
  三、工作要求
  1.按照工信部《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行动实施方案》任务部署和《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要求,原则上须先获评先进级智能工厂才予以推荐申报卓越级智能工厂。
  2.请各地工信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本辖区企业应报尽报,认真筛选和审核,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佳、示范性强的项目,并充分考虑行业覆盖面,按优先顺序填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
  3.请于2026年3月6日前将初审意见和推荐汇总表报送省工信厅。(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材料PDF和Word版各一份,按照企业名称命名,由各地工信部门汇总后刻盘。)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福建经贸大厦7楼,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 郑燕娈,0591-87832506
  附件:1.智能工厂梯度培育要素条件(2025年版)
    2.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5年版)
    3.先进级智能工厂申报书
    4.先进级智能工厂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月23日
    通知链接:
http://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zdt/202601/t20260128_7086403.htm?sessionid=55604917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6年省级工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全省产业数字化转型扩面提质,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工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方向一: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面向仿真设计、设备运维、安环管控等通用场景的专业型平台;具备垂直行业数智化解决方案的开发和部署能力,推动企业内部数字主线贯通,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转型的行业型平台;围绕交易撮合、集采集销、产融合作等需求,促进生产要素的高效流动与配置的协作型平台。
  方向二:省级数智化标杆企业。深化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发展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数字化管理、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精细化投融、可视化治理等新模式新业态,数据安全管理水平高,工业数据要素价值发挥好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辖区内依法生产经营,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
  (一)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主体包括工业企业、软件服务业企业、互联网企业等,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平台连接服务工业企业超过50家或连接服务产品、设备1000套(件)以上,赋能企业效果显著、运营模式成熟、经营状况良好。
  (二)省级数智化标杆企业。申报主体为工业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在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应用取得良好实际效果,投入产出比合理,对行业具有较好的借鉴、复制和推广价值。
  三、报送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向所在设区市或平潭综合实验区工信部门报送《福建省工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填报信息应真实可靠、重点突出、表述准确。
  (二)所在地工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把关,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选取数智化应用场景多、应用效果好、具有示范推广性的项目,排序推荐报送我厅。
  (三)所在地工信部门要综合材料审核和现场核验情况,出具推荐意见函、项目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项目申报书(纸质一式三份)以及企业信用和涉黑涉恶查询结果,于3月31日前报送我厅,电子版发至工作邮箱。
  四、其他
  我厅将综合各地推荐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公布一批优质项目,在全省性活动和相关平台推广宣传。发挥优质项目标杆示范作用,组织引导广大中小企业“看样学样”,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工业数字化转型扩面提质。
    联 系 人:孙  哲  0591-87430181
  工作邮箱:fjsgxtxxh@gxt.fujian.gov.cn
  附件:1.福建省工业数字化转型项目申报书
    2.项目推荐汇总表
    通知链接:
http://gxt.fujian.gov.cn/zwgk/zfxxgk/fdzdgknr/gzdt/202601/t20260128_7086399.htm?sessionid=556057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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