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更新日期:2026-2-27 来源:江西省应急管理厅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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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西省安委办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认识节后复工复产阶段面临的安全风险,坚决克服“假期综合症”带来的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松懈情绪,对本地、本行业、本单位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和部署,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平稳推进、安全有序复工复产,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通知要求,要严格落实《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复工安全规定》和各行业领域停产复工具体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开展复工复产教育培训,确保关键人员到位履职,对重要环节、重点部位、危险区域等进行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生产系统和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要紧盯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燃气、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领域,严格落实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通知要求,要加强烟花爆竹“产储运销”和燃放全链条安全管控,积极引导群众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特别是位于山林附近的民宿游客燃放烟花爆竹要从严管理。要突出“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场所,整治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等突出问题。要强化游园庙会、灯会灯展、焰火晚会等大型集会活动以及群众自发形成的舞龙灯等聚集活动的安全管控,提前制定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巡逻值守、安全防范和应急响应,必要时实行人员分流限流,确保人员密集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
通知强调,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要严格执行“三不复产”(相关证照不齐全不复产、安全条件不具备不复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复产)要求,严厉打击未经安全验收擅自复产、借复产名义非法违法生产等行为;对不认真履责、违规为“带病”复工复产“开绿灯”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责问责。要充分调动社会公众安全监督积极性,深入推进企业内部安全隐患报告奖励与群众举报奖励工作,同时,要强化复工复产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调度,及时发布复工复产警示提醒,全力确保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