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印发《吉林省省级零碳园区建设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30年建成10个左右省级零碳园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打造全省经济社会绿色转型的重要动力源与增长点。
方案确定了八大重点任务,涵盖能源供应清洁低碳、节能降碳、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资源集约循环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低碳技术应用、能碳管理能力提升、改革创新等方面,具体包括:
推动园区能源供应清洁低碳(零碳)。积极开发利用园区及周边可再生能源,推广以高比例绿电直供为主的供电模式,园区内符合条件的负荷优先采取绿电直连、公网绿电专变等模式满足电力需求,因地制宜发展增量配电网,科学配置新型储能,鼓励参与绿证绿电交易,不断提升绿电就近消纳与自主平衡能力。加强清洁能源非电化利用,积极推广应用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生物质供热、绿氢供热等供热技术和模式,推进供热系统清洁低碳化。
深入实施园区节能降碳。推动园区建立用能和碳排放管理制度,开展能效诊断和工业节能监察,深入实施能效水平对标,建立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碳管理档案,清单化推进工业企业生产工艺节能降碳改造升级和重点用能设备更新,存量项目用能设备能效应达到2级(节能水平)及以上,力争达到1级(先进水平)。推动园区企业建设绿色工厂,鼓励建设极致能效工厂、零碳工厂。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广以绿色能源制造绿色产品的“以绿制绿”模式,推动园区布局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的新兴产业,引导高载能产业有序向园区转移集聚。因地制宜布局绿氢项目,积极拓展绿氢在工业、交通、能源等领域应用场景。
强化资源集约循环利用。推进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广集中供气供热供水,实现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合理延伸产业链,开展废弃物源头减量和资源综合利用行动,推进工业固体废弃物、余压余热余冷、废液废气废渣资源化利用,促进生产要素使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推进基础设施绿色升级。优化园区基础设施规划设计,系统推进电力、热力、燃气、氢能、供排水、污染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推动园区内新建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推进既有厂房、办公和生活用房绿色低碳改造。推进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光热应用。推广使用绿色低碳交通工具,园区新增和更换载重货车、物流车、通勤车等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辆,逐步提高园区绿色低碳交通工具保有量。
加快绿色低碳技术应用。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和科研成果转化平台,支持园区与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开展深度合作,开展低碳零碳负碳先进适用技术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聚焦源头减碳、过程降碳、末端固碳,加强国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在园区内推广应用。
增强园区能碳管理能力。加快数智技术应用,支持园区建设覆盖主要用能企业的统一能碳管理平台,提升园区整体用能负荷监控、源网匹配调节、电力需求侧管理、电力和热力溯源等能力,实现园区级能源消费数据、碳排放数据的计量监测和统计核算。
深化园区改革创新。支持地方政府、园区企业、发电企业、电网企业、能源综合服务商等各类主体参与零碳园区建设,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负荷聚合服务、综合能源管理服务等新业态新模式在园区内应用。支持园区以虚拟电厂聚合形式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提高园区整体能源协调管理能力,增强资源配置效率和电力系统稳定性。鼓励园区企业通过购买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省级碳普惠量等碳信用产品,实现更多碳排放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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