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厂开关窗”执法标准不一难题破解
| 更新日期:2026-4-22 来源:中化新网 编辑:氯碱网 |
在线收藏 |
|
近日,司法部会同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出台《关于正确理解和适用“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执法标准的意见》(下称《意见》),直面企业反映强烈的“工厂开窗还是关窗生产”痛点问题,指导基层精准化、规范化适用执法标准,推动执法监管既严守安全和生态底线,又坚决杜绝“一刀切”机械执法,全力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意见》聚焦“开关窗”核心要求,精准破解监管难题。明确标准内涵及例外规定,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对于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业场所,采取封闭或者密闭措施及污染物收集处理的同时,要按规定设立排气筒、通风口;无法封闭或者密闭的,可以采取清洁原料、废气局部收集处理等措施,执法人员不得简单要求企业“关窗”。从安全生产角度,对于封闭或者密闭的作业场所,当排放的危险物质超出安全阈值时,要采取风机联锁等通风措施,执法人员不得简单要求企业“开窗”。
各地区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不同行业领域企业的特点,进一步明晰执法标准的具体含义,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指导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执法要求,避免机械执法。
《意见》要求,强化执法程序保障,要求各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严格落实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协同联动机制,统筹制定联合检查计划,开展联合执法,加强协同治理,及时会商解决监管要求不一致的问题。
《意见》强调,着力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精准执法、服务企业能力水平,督促各地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统筹生产经营与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指导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科学规范设置设备设施,同步满足环保和安全要求,切实帮助企业破解两难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