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重点整治化工非法生产行为
| 更新日期:2026-4-23 来源:中国化工报 编辑:氯碱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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窝点“挂羊头卖狗肉”“流窜作案”,一些企业受利益驱使,非法生产化工产品,有的还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应急管理部危化监管一司副司长刘丽在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化工非法生产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将强化四方面措施进行重点整治。
“去年以来,受到化工市场行情波动、利益驱使等多重因素影响,一些不法企业和个人铤而走险,非法生产化工产品,一度造成非法生产事故抬头,形势严峻。”刘丽介绍说,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应急管理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性措施,通过部署专项排查整治、挂牌督办、警示曝光等,推动各地区查处打击了一大批非法生产行为,并公开发布了4批次共15起典型案例。
刘丽指出,当前化工非法生产主要有3个方面特点:一是为了追逐暴利枉顾安全。比如,去年以来,农药原料2-硝基-3-甲基苯甲酸,价格一度大幅上涨,巨大的利益诱惑之下,催生了一些非法生产,去年河南新乡“7·23”事故、今年山西朔州“2·7”事故都是非法生产同类产品,用到的硝化工艺风险比较高,容易引发爆炸,现场设施、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完全不具备安全条件。
二是隐蔽性强。大部分非法生产处心积虑逃避监管,往往藏匿于行政区域交界地带、废弃场所、监管薄弱地区,有的用“挂羊头卖狗肉”的方式进行伪装,比如山西朔州这个窝点就是以生产饲料为名,很难被发现。有的“流窜作案”,比如2024年山东鄄城非法生产窝点“1·20”爆炸事故,就是先后换了2个省、3个生产场所。
三是具有链条性特征。在各地区查处的一些案件中发现,非法窝点往往关联着原料、技术、场地、设备提供方和产品购买方等上下游,需要相关地区和多个部门协同发力,才能有效铲除。
刘丽表示,应急管理部将强化四方面措施进行重点整治化工非法生产。一是持续推动各地和有关部门落实责任、齐抓共管,特别是充分发挥县乡等基层“前哨”作用,采取网格化方式,对重点区域、可疑场所开展常态化摸排,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查处。
二是注重发挥科技化、信息化作用,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多种手段,通过信息共享、数据比对、监测预警等创新场景应用,提高打非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是推动依法强化行刑衔接,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从严追究责任。加强追根溯源,对非法生产利益链条上的各个环节,一并倒查处置。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刚刚发布了公告,将3-氯丙炔等5种化学品纳入了《危险化学品目录》,将实施安全许可监管。
四是加强社会共治,持续强化宣传警示,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动员社会举报非法生产行为。目前,山东等地对举报非法生产的举报人给予了最高40万元的重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