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正值春夏之交,气温显著回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集,加之“五一”假期影响,主要存在以下几类风险。一是存在生产运行风险。受国际形势影响,部分企业为追求经济效益,可能超能力、超负荷生产,部分企业因价格、供需等原因可能存在低负荷生产、停车不退料等情况。二是存在非法违法风险。部分已纳入关停并转的企业,可能因化工产品价格高,违法违规组织生产、经营,或非法出租厂房设备,易引发事故。三是存在季节性风险。气温回升加快,危险化学品易挥发,天干物燥易积聚静电,雷电天气增加,泄漏、火灾和爆炸等事故风险增大。四是存在重点环节风险。“五一”前后,企业开停车、检维修和动火等高风险作业增多,可能存在放松安全管理、相应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等情况。
各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务必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风险辨识,落实各项管控措施。一是严禁超能力、超负荷生产,深入研判低负荷生产和停车不退料等新风险,要科学制定生产计划,加强生产组织和现场管理,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二是严防高温雷电静电等季节性风险,突出重大危险源等关键部位,结合危险化学品特性,强化设备设施管道完好性管理,加强泄漏、腐蚀和振动监测,落实技术防控措施,对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进行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三是严格落实开停车、检维修、变更和特殊作业等管理制度,扎实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承包商管理,有效管控过程风险。
属地监管部门要加强特殊作业线上线下巡查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化工企业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进一步规范特殊作业、检维修全流程管理,强化作业前安全风险分析、作业中安全管控,坚决杜绝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紧盯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确保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