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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化工行业VOCs治理进入转折期

更新日期:2026-5-25  来源:中化新网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5月19日,第九届全国石化化工行业VOCs综合治理大会在淄博召开。与会专家指出,当前VOCs治理正处于从“被动减排”走向“主动增值”的关键转折期,面对新增排放压力大、低效产能占比高等挑战,必须从源头管控、产业集群升级、全流程综合治理、科技支撑以及现场精细化管理等多方面协同发力,走精细化、低碳化、智能化的治理新路。

中国工业环保促进会副秘书长李小平表示,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VOCs治理政策密集落地之年,VOCs管控已实现重点行业全覆盖。当前VOCs治理正处于从“被动减排”走向“主动增值”的关键转折期,行业必须坚定不移地走精细化管控、低碳化转型、智能化赋能的治理新路。

“十五五”VOCs新增排放压力巨大,存在诸多问题。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大气所研究员宁淼介绍,具体包括涉VOCs排放重点行业仍在持续增长,涉VOCs低效产能与老旧设施仍占较大比重,量大面广的涉VOCs排放传统产业集群治理任务艰巨,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使用比例低,VOCs收集治理水平低下。

宁淼指出,当前,我国VOCs治理能力水平亟待提升。应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进一步强化源头管控,与此同时,推动产业集群提档升级,深入推动工业企业VOCs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扎实开展低效失效治理设施排查整治。

在政策方面,宁淼指出应创新政策工具,推动治理体系现代化,主要包括强化环保差异化管理,加强财政、金融、价格等政策支持,全面推进VOCs环境保护税试点。此外,还要强化科技支撑,包括提升大气环境与污染源VOCs监测感知能力,提升VOCs排放监督执法能力,强化VOCs污染防治科技研究布局。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高级工程师沙莎透露,VOCs已正式纳入环境保护税法,预计明年第一批试点行业将正式开始征收,化工企业全部纳入首批征收范围。

沙莎介绍,VOCs环保税的征收逻辑与以往污染因子不同。VOCs以无组织排放为主,无法直接套用监测数据,将采用核算方法计算排放量,即“产生量×收集率×去除率×末端治理设施运行率”。

在征收范围上,沙莎明确表示,化工企业“全在第一批”。只要持有排污许可证且涉及VOCs排放,无论重点管理还是简化管理,全部纳入征税范围。但因减排空间有限,对生产性加热炉等暂不征收。

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部长杜益振系统梳理了VOCs现场检查的核心要点与管控建议。在末端治理方面,杜益振指出,废气收集率、设施运行率和污染物去除率是检查重点。部分企业集气罩设置过高或过小,控制风速不满足0.3米/秒的要求;治理设施与生产装置不同步运行,甚至擅自停用;活性炭长期不更换、RTO燃烧室温度不达标等设备管理问题较为突出。杜益振建议企业从制度建设、人员培训、精细化管理、技术改造四个方面入手,建立内部责任体系,强化一线操作人员环保意识,消除跑冒滴漏隐患,探索源头替代与高效治理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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