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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韩国和日本产丁腈橡胶征收反倾销税

更新日期:2018-11-12  来源:中化新网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商务部网站11月8日发布公告,自2018年11月9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征收反倾销税。
  根据公告,对各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如下:韩国公司锦湖石油化学株式会社12.0%,(株)LG化学15.0%,其他韩国公司37.3%;日本瑞翁株式会社 28.1%,SR株式会社16.0%,其他日本公司56.4%。
  2017年11月9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74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18年7月16日,调查机关发布初裁公告,初步认定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存在倾销,国内丁腈橡胶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丁腈橡胶因其耐油性和物理机械性能优异,被广泛用于各种耐油制品,如O型圈、油封、胶管、软管、垫圈、胶辊、鞋底、输送带,以及保温发泡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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