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VC 糊树脂 电石 | 烧碱 液氯 盐酸 原盐 | 甲烷氯化物 环氧氯丙烷 环氧丙烷 氯化石蜡 氯乙酸 ADC发泡剂 | 国际资讯
>> 您现在的位置:氯碱网 >> 新闻快报 >> 详情

河南省“禁塑”立法最新进展

更新日期:2023-9-27  来源:可降解可循环中心  编辑:氯碱网   在线收藏

9月25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关于《河南省禁止和限制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规定(草案)》的说明。

禁限塑立法不是禁止所有的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而是根据中央有关要求和国家政策,对部分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实施禁限。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哲介绍,今年7月,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我省可降解材料产业进行了全面调研摸底,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分析研究。“从摸底和研究情况来看,制定《规定》的时机已经具备,禁限塑具有切实的可行性。”

李哲介绍,一是我省可降解塑料总体供需基本平衡。据测算,按照国家目前的禁限塑目录,我省的终端制品产能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保障供需平衡,实现平稳替代。二是出台禁限塑法规不会对塑料制品企业带来冲击。大多数企业对禁限塑政策已有充分认识,建立了合理预期,做出了积极应对。三是我省可降解塑料产业发展前景较好。我省在上游原料领域拥有明显优势,中游材料制造和下游制品应用也有一定规模。出台禁限塑法规有利于促进我省抢抓市场机遇,培育壮大可降解塑料产业。四是市场规范管理进展顺利。我省现有生物降解材料检验检测能力能够满足市场需求,有关部门正在采取措施持续提升全省检验检测能力,加快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加大终端塑料制品监管力度。

塑料污染影响人居环境,造成土壤危害,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微塑料甚至会渗入食物链,威胁人体健康......

塑料制品已经深入经济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给人们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巨大的环境影响挑战。

2019年9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对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做出重要部署,要求推进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将塑料污染防治纳入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020年4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规定,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必须充分发挥立法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治理′白色污染′,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李哲说。

新闻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