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9-27 | 在线收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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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积极推进全省节能减排工作。
截至目前,省经委已经完成了《青海省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起草工作;从2008年起,我省将逐步建立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单位万元GDP能耗指标将列入各州、地、市经济发展考核指标,省经委将负责对工业企业节能降耗目标责任考核。省经委还确定将铁合金、水泥、电解铝、纯碱四类高耗能工业产品作为我省首批超定额加价的产品,省发改委也相应制定出台了《青海省第一批高耗能产品能源消耗定额标准》,对高耗能工业产品实行超定额加价。
同时,青海省将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目前,省发改委、省经委已经分别起草完成了《青海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合理用能评估和审查管理暂行办法》和《青海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工程项目合理用能审核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也将严格按照《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执行。另外,省统计局也完成了《能源统计、监测和考核实施方案》的初稿,全省能源生产、流通、消费等全方位统计体系建设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目前青海碱业纯碱装置开工平稳,货源供不应求,轻质碱的主流价格为1230元/吨,重质碱的主流价格为1300元/吨,和前期相比略有上提。(鲁智深)